破产重整后股票还在吗
一、破产重整后股票还在吗
在公司破产重整的情况下,股票的存在与否取决于重整的结果和过程。
1、如果重整成功,公司得以继续运营,那么股票通常会继续存在,并可能恢复交易。
2、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可能需要进行清算,此时股票可能会失去价值或被注销。
二、破产股票可能去向
在公司破产重整的过程中,股票的去向主要有两种可能。
1、如果重整计划成功,公司能够继续运营,那么股票可能会在重组后继续存在,并可能恢复交易。
2、如果重整计划失败,公司需要进行清算,那么股票可能会被注销,投资者可能会失去其投资。
三、破产重整流程概述
破产重整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公司出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即公司面临严重的财务困境,无法按期偿还债务。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4、法院指定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的财产管理和业务运营。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讨论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讨论和表决。
11、如果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则《重整计划》即为通过。否则,需要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12、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13、《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14、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15、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
16、《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