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是怎么执行死刑的
一、死刑犯是怎么执行死刑的
1、死刑的执行方式主要包括枪决和注射等,执行地点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进行。
2、在执行前,审判人员会验明罪犯身份,并讯问其是否有遗言或信札。
3、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应示众。执行完毕后,书记员会写成笔录,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4、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会通知罪犯家属。
二、死刑执行的监督和程序
1、死刑执行过程中,需要接受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2、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会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死刑的执行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三、何时应停止执行死刑
在死刑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停止执行:
1、如果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
2、如果罪犯在执行前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
3、如果罪犯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况下,也需要停止执行。
还有一些情况可以考虑缓期执行死刑。
1、罪犯具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2、罪犯如实供述同种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等酌定从轻情节。
3、考虑到案件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激化引发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