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职工对劳动仲裁不服要怎么办

  一、公司职工对劳动仲裁不服要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必要材料

  小编提醒您,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三、劳动仲裁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一般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