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一、最高额抵押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最高额抵押的法律规定有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过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二、最高额抵押与普通抵押相比有何异同
相同点:
1、都需要设定抵押权,即抵押权的设定是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的。
2、抵押权是为担保已经存在的债权而存在的,这就是抵押权在发生上的从属性。
不同点:
1、担保的债权不同:普通抵押担保的债权是特定的,而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则是不特定的。
2、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已经存在为前提,而普通抵押权则是以主债权的已经存在为前提。
3、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做担保,而普通抵押则是对独立的债权进行担保。
4、最高额抵押是在决算以后,将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转为特定债权。而普通抵押则无需进行此步骤。
三、最高额抵押的保证期间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间的时间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双方要明确规定债权发生的原因。只有借款合同和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