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成年人侵权谁该为被告

  一、未成年人侵权谁该为被告

  在处理未成年人侵权案件时,确定谁应作为被告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未成年人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时,一般情况下,其监护人将作为被告承担责任。

  2、未成年人在法律上通常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3、如果未成年人拥有财产,那么他们也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出现,这主要是考虑到未成年人可能具有一定的财产能力,可以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二、监护人责任的相关规定

  关于监护人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做出了明确规定。

  1、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未成年人在没有他人指导或监护的情况下造成了损害,那么其监护人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果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责任,那么他们的侵权责任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

  三、侵权行为的类型与责任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1、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有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此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例如,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或故意损伤他人身体等。

  2、而特殊侵权行为则是指行为虽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特别原因所致,因此适用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的规定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

  在特殊侵权行为中,《民法典》规定了多种情形,如: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

  3、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等。

  这些特殊侵权行为通常实行无过错原则,即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损害结果,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