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原因致使委托代理关系消灭
一、哪些原因致使委托代理关系消灭
委托代理关系的消灭,主要源于以下几种情形:
1、当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时,代理权即自然丧失,代理关系亦随之终止。
2、如果基于某种原因,被代理人对代理人丧失了信任,被代理人有权通知代理人取消委托;同样地,如果代理人对委托人的信任消失,也可以通知委托人辞去委托。
3、如果代理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即失去了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代理关系亦会终止。
4、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死亡也会导致代理关系的消灭,但《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了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仍然有效的几种特殊情形。
5、当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时,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随之消灭,代理关系亦会终止。
二、终止条件与法人终止
1、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终止条件与法人终止密切相关。
2、法人的终止意味着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消灭,从而使其作为委托人或代理人的资格也随之消失。
因此,当委托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为法人时,其法人资格的丧失将直接导致代理关系的终止,代理权亦随之消灭。
三、委托代理权力基础
1、委托代理的代理权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而产生的。这种授权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2、委托代理的性质属于意定代理,其基础关系可以是委托合同,也可以是劳动合同、雇用合同等其他合同形式。这意味着,代理人的代理权并非固有,而是来自于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