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授权期限
一、特别授权期限
1、特别授权期限是指特别授权的有效期限,一般根据授权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
2、在特别授权代理中,被代理人需要向代理人明确授权,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实体权利。
3、特别授权代理权限的行使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例如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列举,不能擅自作主等。
二、律师代理人委托书怎么写
律师代理人委托书如下写: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代理事项,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代理事项的不同,将代理事项区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3、权限,代理权限是在代理事项的范围内,可以作出何种决定。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构成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没有规定明确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为代理事项和权限不明。
4、期限,即代理权的起止时间;
5、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表明是谁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
三、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权限
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承认部分或者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