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救助造成受助者受伤需要担责吗
一、紧急救助造成受助者受伤需要担责吗
1、在紧急救助中,如果救助人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原则,即使造成受助者损害,救助人一般不需担责。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救助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而由侵权人负责赔偿。
3、如果救助导致了受助人的伤害,这通常视为侵权人应负的责任。
4、救助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或者受益人适当补偿。
5、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支出,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严重情况下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或丧葬费等。
二、见义勇为致人死亡是否犯法
1、当见义勇为的行为导致不法侵害人死亡时,救助人不负刑事责任,这种情况被视为正当防卫。
2、只有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救助人才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即便如此,法律也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3、此外,对于正当防卫行为中的故意伤害,若造成重大损害,救助人可能需要赔偿。
4、然而,对于紧急救助行为造成的损害,如无重大过失,救助人通常不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