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出现反悔情况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协议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如果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调解协议将不生效,法院将依法进行判决。
因此,如果调解协议书已经生效,而一方反悔,那么另一方只能通过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途径来解决争议。
二、协议生效的条件
协议生效的条件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调解协议书的签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1、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2、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并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3、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只有当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调解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调解协议书的生效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和签字确认。
三、协议书反悔的后果
1、如果调解协议书生效后,一方反悔,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2、如果一方反悔,调解协议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将依法进行判决。
3、如果调解协议书已经生效并履行完毕,而一方反悔,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要求对方赔偿因反悔而造成的损失等。
总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需要在双方签字确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