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公证
一、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公证
1、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进行公证的。原因在于小产权房屋在我国是被禁止买卖的,任何涉及小产权房屋的买卖行为均被视为违法。
2、公证的核心目的在于确认和证明房屋买卖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对于国家明确禁止的交易行为,如小产权房屋的买卖,公证机构是不会进行公证的。
二、小产权房的三种分类
小产权房的分类主要有三种:
1、第一种分类是基于发展商的产权和购房人的产权对比来定义的。在这种分类下,发展商的产权被称为大产权,而购房人的产权则被称为小产权。
这种称呼源于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的一个大产权分割而来的。
2、第二种分类是根据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需要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被称为大产权,而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则被称为小产权。
按照这种分类,普通商品房属于大产权房,而经济适用房则属于小产权房。
3、第三种分类是根据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由国家发产权证的被称为大产权,而由国家不发产权证,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则被称为小产权,也被称为乡产权。
需要注意的是,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三、小产权合法性解析
对于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需要区分不同的分类。
1、第一种和第二种分类的小产权房是合法的,只要购房人交足购房款,或者在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
2、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然而,第三种分类的小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并且购房人无法获得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因此,在购买小产权房时,购房人需要明确了解所购房屋的产权类型和法律规定,以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