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提交时间如何规定
一、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提交时间如何规定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期限视证据种类的不同而定。
1、一般来说,申请应当在开庭前提交证据、交换证据的规定期限届满之前七天或者是开庭前一周内提出。
2、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了新证据或当事人无能力举证的情况下,也可以在此时提出申请。
3、若法院对申请不予准许,将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
4、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天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5、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天内作出答复。
二、申请条件及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包括: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
这些规定明确了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具体条件和范围。
三、证据调查申请程序
1、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2、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3、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时间,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这是为了确保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并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4、如果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将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送达通知书。
5、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6、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复议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法院协助调查取证,但需注意申请的时间和条件。如果当事人有这方面的需求,应尽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