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离婚可以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民法典中离婚可以精神损害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当夫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

  1、物质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

  二、外遇影响离婚损害赔偿

  男方有外遇要求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根据外遇的具体情节来决定。

  1、如果男方的外遇行为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那么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向男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如果男女双方都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那么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

  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重婚;

  2、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

  3、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夫妻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夫妻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这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无过错方同时也有过错,那么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将会受到限制。

  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以便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