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有何区别

  一、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有何区别

  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主要有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属于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和救济机制。而卫生行政诉讼则是司法行为,通过法院进行裁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2、程序不同:卫生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相对简单、快速。而卫生行政诉讼则适用司法程序,更为严格、复杂。

  3、审查范围不同:卫生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都会进行审查。而卫生行政诉讼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一般不作审查。

  4、法律效果不同:卫生行政复议的结果通常是撤销、变更或维持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责令重新作出某种行政行为。而卫生行政诉讼的结果是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二、卫生行政复议需要什么资料

  小编提醒您,卫生行政复议需要的资料包括:

  1、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证据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与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文件。

  3、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4、授权委托书: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参加行政复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相关法律文件:申请人应提交与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关的法律文件,比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比如:鉴定结论、医疗证明等。

  三、卫生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怎么规定

  卫生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一般是60天。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