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一、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如下:
1、立案:行政机关在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时,必须进行立案。立案时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除非法律规定了其他时间限制。
2、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在进行立案后的调查过程中,应确保调查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且需要出示相应的证件。
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作出该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以及法律依据。同时,行政机关还应当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相关权利,如陈述权和申辩权。
4、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还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完成上述步骤的基础上,行政机关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果适用,还需遵循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在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二、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可以申请撤销吗
小编提醒您,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可以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三、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作出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程序不合法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