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归责原则
一、医疗纠纷归责原则
1、在实践中,特别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医患双方以及人民法院在诸如定责等问题上存在不少分歧。
2、归责原则是指责任的归属,即应由谁来承担责任。现代民法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呈多元化趋势,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二、医疗事故定义分析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这个概念与民法上关于民事侵权行为是相一致的。
3、医疗事故的认定涉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三、归责原则类型解读
1、过错责任原则: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要条件。在过错责任下,对侵权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
2、推定过错责任:指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
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方式。
3、无过错责任原则:指损害发生后,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的归责标准。
无过错责任原则仅适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如危险责任、产品责任等。
4、公平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
在具体认定一个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构成侵权时,应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进行综合判断。
同时,也需考虑到医学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以及法学界和医务界的不同观点和学说。因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应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