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孩子送养需要什么手续

  一、孩子送养需要什么手续

  1、送养孩子需要双方一同到民政局办理送养手续。送养人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2、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原始记录、报案证明或死亡证明等文件。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以及被收养人的相关证明文件。

  3、生父母为送养人的,还需提交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协议、特殊困难证明、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等文件。如果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还需提交相应的残疾证明。

  二、办理送养的必备材料

  办理送养手续需要准备以下必备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3、社会福利机构或监护人为送养人的相关证明文件。

  4、生父母为送养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计划生育协议、特殊困难证明、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等。

  5、如果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还需提供残疾证明。

  6、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的不同,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特殊文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具体要求。

  三、《民法典》关于收养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的规定: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以上规定为收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当事人在进行收养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送养孩子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在办理送养手续时,应当准备齐全必备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