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与传统侵权相比具有什么特点
一、网络侵权与传统侵权相比具有什么特点
网络侵权与传统侵权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
1、网络侵权行为的实施具有简单易行性。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行为人无需具备高深的计算机理论知识,便能轻松地在网络空间实施侵权行为。
2、网络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具有即时性,一旦发生即迅速扩散,造成严重后果。
3、网络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众多,确定原、被告困难,使得追责变得复杂。
4、网络侵权案件取证困难,由于网络信息的流动性和交互性,证据的收集和鉴别变得异常困难。
5、网络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也面临挑战,传统的管辖权基础在网络空间中受到动摇。
二、网络侵权实施简单
1、网络侵权行为的实施之所以简单,主要得益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
2、在网络空间中,行为人无需与现实中的真实身份相关联,也无需具备高深的计算机理论知识,便能轻松实施侵权行为,这种简单易行的特点使得网络侵权行为更为普遍和难以防范。
三、网络侵权危害性大
1、网络侵权行为的危害性相较于传统侵权行为更为严重。
2、互联网作为全球性的信息传播平台,使得侵权言论和信息能够在短时间内传遍世界的每个角落,造成的不良影响也随之遍布全球。
3、网络侵权行为还可能给被侵权人带来严重的精神打击和经济损失,其危害程度远超传统侵权行为。
因此,及时应对和处理网络侵权行为,寻求专业律师的指导变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