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一、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1、当事人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细,具体到门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2、事实与理由。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3、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

  三、多长时间后可以向法院提起判决强制执行申请

  一般判决下发的15天后,即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书生效后判决主文规定的履行期限过了,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