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传真合同的法律效力何在

  一、传真合同的法律效力何在

  传真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受法律保护和认可,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传真件合同属于书面合同,只要不违反《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相关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因此,通过传真方式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和认可,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这些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也是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必要的合同订立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三: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