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撤销权如何正确行使

  一、合同撤销权如何正确行使

  合同撤销权的形式方式有以意思表示撤销;提起诉讼撤销;请求仲裁机构撤销。法定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二、合同可撤销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合同可撤销和合同无效的区别如下: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三、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如下: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合意,它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然而由于某种原因的存在,可以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

  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应为有效,并不因合同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可撤销合同的处理方法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