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海关权力的内容有哪些

  一、海关权力的内容有哪些

  海关作为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力。这些权力主要包括:

  1、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

  2、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

  3、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

  4、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

  5、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

  6、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7、海关还有权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实施连续追踪等。

  二、不同权力的行使方式

  海关在行使上述权力时,需遵循法定程序和规定。

  1、在实施检查时,海关人员必须出示证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对于需要扣留的物品或人员,海关必须出具扣留凭证,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义务。

  3、海关在行使权力时还需遵守比例原则,即所采取的措施必须与所要达到的目的相适应,不能过度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手段

  当当事人拒不执行海关的处罚决定时,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以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出具《执行通知书》;

  2、在规定的执行期限内仍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强制措施,如直接抵缴罚款、拍卖担保物和扣留财物等。

  3、拍卖所得价款在偿付当事人应缴罚款并支付相关费用后,如有剩余应返还当事人;

  4、如不足部分,海关可要求当事人缴纳;如当事人拒不缴纳,海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些强制执行措施确保了海关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海关监管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