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主要包括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被执行人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
4、被执行人为单位的情况下,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二、信用惩戒的实施形式
1、信用惩戒的实施形式主要包括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限制。
2、这些限制措施通过有执行联动效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实施,由受通报单位根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3、例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发展和改革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限制在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权属变更等手续,限制在住建部门办理工程项目规划审批等。
4、失信被执行人还可能被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办理信用卡,限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等。
三、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
1、他们的名单信息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其他方式曝光,以增加其社会压力。
2、失信被执行人还可能被限制开展工程招投标业务,限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等。
这些限制措施的实施,旨在让失信被执行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失信被执行人面临的惩戒措施多种多样,但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避免成为失信者。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诚实守信是每个人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