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方在医疗事故中需要搜集哪些证据材料
一、患方在医疗事故中需要搜集哪些证据材料
患方在医疗事故中需要搜集的证据材料:
1、看病挂号时的挂号单;
2、诊断证明;
3、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病例;
4、看病住院时的缴费记录及各种费用的单据;
5、各种形式的检验报告和化验单等。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医疗事故纠纷法院审理期限是多久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医院如何确认医疗事故
医院确认医疗事故是: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失导致存在违规行为;
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3、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