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公证书在哪里办
一、亲属关系公证书在哪里办
亲属关系公证书的办理地点是关系人所在地的公证处。
1、办理前,需要由关系人单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无单位者可由街道居委会或办事处出具)。
2、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关系人身份证明以及能证明两人亲属关系的一切证明材料(如往来书信、照片等)前往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知
1、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请人为主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出生证、户口簿等。
2、如果被证明的是域外亲属,还应提供身份证、回乡(港)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以及有关往来书信等。
3、在申请时,应详细列明申请人与同行人员或者国外的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在住址以及与他们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等。
4、在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会审查亲属关系产生的真实性、合法性,以防止申请人利用虚假的“亲属关系”骗取公证书。
5、公证书中关于亲属之间的称谓,应当使用我国法定的统一称谓,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6、对于用于继承目的的亲属关系公证,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关系人无论是否死亡,均应列入公证书中,并应了解被继承的财产状况、生前有无遗嘱及法定继承人的有关情况。
三、亲属关系公证的重要用途
亲属关系公证书在多个场合具有重要作用。
1、在申请探亲签证时,需要提供与国外亲友的关系证明。
2、带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出国时,需要提供与未成年人的关系证明。
3、在继承遗产、申请减免税收、申请劳工伤亡赔偿、领取抚恤金等事项中,亲属关系公证书也是必需的证明文件。
4、根据使用国(地区)的有关法律规定,亲属关系公证书可能还需要进行外事、领事馆认证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