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因家庭暴力想离婚怎么样处理

  一、民法典因家庭暴力想离婚怎么样处理

  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离婚: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离婚协议成立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有争议,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家庭暴力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重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因家庭暴力想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因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以下证据:

  1、报警记录,以及受害人或被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出具的调解的记录;

  2、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

  3、侵权人的认错书、悔过书、保证书等;

  4、近亲属、邻居、路人的证人证言;

  5、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三、因家庭暴力想离婚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因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请求赔偿。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