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没有法律规定来确保老人立遗嘱的合法性

  一、有没有法律规定来确保老人立遗嘱的合法性

  有法律规定来确保老人立遗嘱的合法性的。《民法典》中规定: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订立遗嘱的方式是什么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立遗嘱人如何办理遗嘱公证变更

  办理遗嘱公证后更改流程如下:

  1、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居住地办理。小编提醒您,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的权属凭证、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等,遗嘱受益人如系立遗嘱人的近亲属的,还应提供关系证明。

  2、审查。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否有共有情形;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立遗嘱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出具公证书。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