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许可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哪些法律义务

  一、行政许可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哪些法律义务

  行政许可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的法律义务有: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若行政机关需要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超时不提供的应当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二、行政许可的范围都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范围都有: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许可申请处理方式有哪些

  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方式一般包括:通过行政许可申请以及驳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对于该申请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就此事由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