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债务不能转让

  一、哪些债务不能转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债务是不能转让的: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例如那些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这些债务需要由债务人亲自履行,因此不能进行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这是指那些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能转让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务。

  例如,《民法典》规定了一些特定的债务,如金钱债权,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进行转让。

  二、债务转让的条件

  债务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如果债务本身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被转移承担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3、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4、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这通常需要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三、债务转让的流程

  当债务需要转让给第三个人时,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才能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

  1、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这一过程应当经由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想要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同意,而债权人未作表示的,则视为不同意。

  2、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而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3、如果债务人转移债务,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而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4、如果新债务人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非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否则新债务人都应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