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不负责腾房怎么办

  一、法院不负责腾房怎么办

  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如果法院不负责腾房,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执行来维护自己权益,让义务人执行。

  但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而法院一直不执行,这时可以在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后的半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异议。

  二、法院强制执行措施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三、执行唯一住房条件

  以往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但在其抚养义务人有居住房屋,为逃避债务而转移房产,申请执行人为其提供房屋和执行依据本身要求这四种条件下可以强制执行。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