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1、首先是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以低价购买商品,这种行为利用市场优势对价格进行不合理的操控。

  2、其次,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通常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

  3、再者,拒绝与交易对象进行交易或限定交易对象只能与特定经营者进行交易,这样的限制性交易同样体现了市场支配的滥用。

  4、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对同等交易对象实行差别待遇,都是利用市场地位进行不公平竞争的方式。

  二、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

  1、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是关键,它意味着某一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能够控制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和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该市场的能力。

  2、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份额;

  (2)市场竞争状况;

  (3)销售或原材料采购市场的控制能力;

  (4)财力技术条件;

  (5)其他经营者对其的依赖程度

  (6)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

  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1、如果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或者少数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市场的绝大部分,通常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但是,如果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能够提出反证,证明其实际上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那么法律不应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