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否依法应视为累犯

  一、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否依法应视为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不是依法应视为累犯。我国《刑法》就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罪行的,他在执行完刑罚之后再被释放,如果在之后的五年时间之内再次犯罪,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法,这个时候他就构成了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如果是不小心犯错,又或者过失犯罪,则不属于累犯。

  一般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有悔改的态度。这样的犯罪分子是有机会争取判缓刑的。

  但是他们会有一个长达三个月左右的考察期,在这个考察期中如果犯罪分子态度恶劣,又有再次犯罪的嫌疑,那么他们将会被取消缓刑的资格。

  二、缓刑能外出打工吗

  小编提醒您,缓刑能外出打工,具体的原因如下: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

  2、法律没有禁止缓刑人员不得去异地工作,而是需要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才可以去异地工作;

  3、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三、判缓刑取决于检察院还是法院

  1、判缓刑取决于法院,而不是检察院,检察院有检察建议权,也有司法监督权,但司法审判权在法院,检察建议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决定依据,决定依据在法律,决定权在法院或审判合议庭。

  检察院量刑书没有建议缓刑,法院认为适应于缓刑也会判缓刑的,如果检察院认为裁量刑期与刑罚方式不当可以行使审判监督权,但属于下一个法律程序了。

  2、检察院认为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向法院建议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