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执行人终本案件是什么意思
一、失信执行人终本案件是什么意思
1、失信执行人终本案件,指的是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未能按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其义务,且经过一定的执行措施后,仍未能实现债权人的权益。
2、当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符合法律规定列明的失信行为时,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二、失信行为及其后果
1、失信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4)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5)以及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
2、失信行为将导致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1)限制其高消费;
(2)限制其乘坐飞机;
(3)高铁等交通工具;
(4)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
(5)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受到负面评价。
三、失信信息公示制度
1、失信信息公示制度是人民法院为了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公示失信信息来提醒社会公众注意与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交易的风险,并促进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各级人民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这样的公示制度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诚信体系,也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