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交付类型有哪些
一、动产交付类型有哪些
动产交付的类型主要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四种。
1、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的直接的支配力转移给受让人,这是最为常见的交付方式。在现实交付中,出让人必须拥有交付物的意思,并且实际上将动产转移给受让人占有。
2、简易交付是指当受让人已经占有或持有动产时,与出让人达成合意即完成交付。这种交付方式又称为无形交付。
3、占有改定是指动产出让人与受让人协商,在物权变动后,出让人仍然继续占有该动产,而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的情形。
4、指示交付是指当让与的动产物权由第三人占有时,让与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由第三方向受让人进行现实交付。
二、动产交付所有权转移
动产交付时,所有权会发生转移。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特殊动产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交付的规定涵盖了动产的设立、转让以及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问题。在交付过程中,根据不同类型的交付方式,所有权的转移方式和时间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