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关系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劳动关系争议的解决办法

  有下列解决方式:

  1、协商。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让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的解决。

  2、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办法。

  3、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它既有劳动争议调解的灵活快捷特点,又具有可强制执行的特点。

  4、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经过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二、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范围: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其他。

  三、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超过时限的,一般不予受理。

  小编提醒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