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侵权有哪些情形

  一、商标侵权有哪些情形

  商标法明确规定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五种情形: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1)这里所指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完全相同的商品,而“类似商品”则是指在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等方面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认的商品。

  (2)“相同商标”指的是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细微的商标,而“近似商标”则是指整体比较后不易辨别,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同样被视为商标侵权行为。这意味着作为商品销售者,不应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否则将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这些商标标识的行为,也是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标识,如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等,是体现商标专用权的重要载体,任何未经授权的制造和销售行为都是对商标权的侵犯。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也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而擅自更换商标并投放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同样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这一情形涵盖了除上述四种情形外的其他所有可能损害商标注册人权益的行为。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方式

  商标专用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商标法规定了以下方式:

  1、当发生商标侵权纠纷时,当事人应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2、如果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将依法定程序进行。

  如果选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一旦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3、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5、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些处理方式的设置,旨在合理、适宜、严密且层次分明地处理商标侵权纠纷,确保权责分明,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三、急需应对侵权措施

  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侵犯,商标权人应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1、可以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2、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在此过程中,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至关重要,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和损失的大小。

  4、商标权人也可以考虑采取临时措施,如申请诉前禁令或财产保全等,以防止侵权行为继续扩大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在处理过程中,商标权人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帮助,以确保维权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