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方式有几种类型
一、公司收购方式有几种类型
公司收购方式的类型如下:
1、公开收购,它是指要约人以高于某公司股票的当前市价,向该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买入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约,该要约人可以是该公司原有的股东,也可以是其他公司法人(自然人)。
2、杠杆收购,又称融资收购,是指透过目标公司的大量举债来向股东购买公司股权的收购方式,所谓“杠杆”,是指公司通过借进资本或发行优先股而取得的金融资产。
3、协议收购,它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就转让股份的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二、公司收购后的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小编提醒您,公司收购后的债务由收购后的公司承担清偿责任。被收购的公司注销,此时不需要清算。公司被收购需要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清偿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收购的一般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收购公司的一般流程是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相应的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收购一般分为股权收购以及资产收购。收购后应当进行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