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收养关系是不是可解除
一、夫妻离婚后收养关系是不是可解除
夫妻离婚后收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
2、养子女八周岁以上,自己愿意解除的;
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4、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等。
二、夫妻离婚后解除收养关系协议需要包括什么内容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和住址等。
2、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
3、解除收养关系后的相关事项处理,如住房及有关财产、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处理。
4、双方签字并注明时间。
三、夫妻离婚后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如下:
1、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起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需要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并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十一条,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第十二条,为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证明材料的组织,应当如实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没收虚假证明材料,并建议有关组织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