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如何认定
一、虚假诉讼罪如何认定
1、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之一,其核心要素在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这里的“捏造事实”指的是行为人虚构、臆造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这种事实可以是完全捏造的,也可以是部分真实的。
2、认定虚假诉讼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这种捏造事实的民事诉讼,并因此妨害了司法秩序或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
二、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
在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有特定的主观目的。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目的,无论其是否谋取利益,或者谋取的利益是正当还是不正当的,都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
例如,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起诉讼讨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也符合虚假诉讼罪所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
因此,在判断罪与非罪的界限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
三、虚假诉讼与其他罪的区别
虚假诉讼罪与其他罪如诈骗罪、侵占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等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虚假诉讼罪的核心在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而诈骗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3、侵占罪则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5、妨害作证罪则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因此,在区分虚假诉讼罪与其他罪时,需要明确各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避免混淆和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