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一、串通投标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串通投标罪认定的情形:
1、投标人同属一个母公司或所属几个子公司;
2、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的;
3、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等名义分别转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
4、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属同一单位的;
5、招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招标人为投标人制作投标资料等其他情况。
二、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合同诈骗罪与串通投标罪的区别
1、法律概念不同:串通投标罪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行为方式不同:合同诈骗罪表现的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串通投标罪是表现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3、主体不同: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串通投标罪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