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规定

  一、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规定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1、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在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具有重大过错时,另一方可依法单方面解约;

  3、以及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与其解约等。

  二、劳动合同单位解除证明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单位和劳动者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双方在解约时的权利义务;双方的履行情况;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确已解除;以及解除的期限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能申请仲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