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诉讼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一、涉外婚姻诉讼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涉外婚姻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涉外婚姻诉讼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如何规定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规定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三、涉外婚姻诉讼离婚分割财产判决书多久生效
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离婚分割财产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