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返公序良俗
一、什么是违返公序良俗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律规定,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程度,但已经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干扰和破坏。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医疗卫生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公共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等。
二、扰乱秩序行为特征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这种秩序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学习、工作、科研等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法的社会状态。
当这种行为发生时,它会破坏这种稳定状态,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2、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各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且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这些行为可能包括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阻碍交通、破坏公共设施等。
3、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单位不构成本行为的主体,因为单位作为一个集体,其行为往往是由其成员个体实施的。
4、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但仍然故意为之。这种故意行为表明了行为人对社会公共秩序的漠视和破坏。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包括:
1、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的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2、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
3、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
4、扰乱丈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5、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行为;
6、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的行为;
7、扬言实施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寻衅滋事的行为;
8、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的行为;
9、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10、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等。
这些行为一旦发生,将会受到相应的治安行政处罚。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行为,它不仅会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状态,还会对社会的正常运转造成干扰和破坏。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律规定,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果自己或他人做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应该及时纠正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