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方式有什么
一、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方式有什么
在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有:
1、支付赔偿金。
这是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
2、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归还给合法占有人以回复到权利人合法占有状态的一种赔偿责任承担形式。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
我国国家行政赔偿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申请赔偿与法院进行受理立案;
2、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审查;
3、法院对负有行政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4、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三、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范围
小编提醒您,我国《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行政赔偿包括的具体范围如下: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