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撤销遗嘱可以采用什么方式进行

  一、撤销遗嘱可以采用什么方式进行

  撤销一般的遗嘱只需要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就可以了。如果是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主要有两种方式,立新的公证遗嘱或者向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

  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二、没有遗嘱如何进行遗产分配

  没有设立遗嘱,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按照以上顺序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嘱继承权公证提交材料

  小编提醒您,遗嘱继承权公证提交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留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

  6、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