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定继承人分配比例

  一、法定继承人分配比例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比例是一个核心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一般情况”指的是继承人们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的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都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

  3、在这样的条件下,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应当相同,没有明显的差别。

  二、特殊情况份额调整

  尽管在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分配比例应当是均等的,但法律也考虑到了特殊情况的存在。根据法律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1)这里的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仅仅是相对于其他继承人生活质量较差。

  (2)适当照顾的原则是,分割遗产时,应保证该继承人分得的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1)这是法律对“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3)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因此,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1)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2)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地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三、遗产分配协商原则

  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协商原则是非常重要的。

  1、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以按照均等分配的原则来分配遗产,也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分配比例。

  2、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样的分配方式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3、协商原则体现了对继承人自主权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