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信托公证应当审查哪些内容和材料
一、办理遗嘱信托公证应当审查哪些内容和材料
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办理遗嘱信托公证的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遗嘱信托公证需要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办理遗嘱信托公证的费用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