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强拆违法建筑程序是什么
一、法院执行强拆违法建筑程序是什么
法院执行强拆违法建筑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后,确认建筑物为违章建筑后,会向违章搭建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如果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会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2、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判断违章建筑的标准
违章建筑并没有国家统一的定义,但各地方政府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1、一般来说,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
2、违章建筑的程度和类型各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2)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即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3、具体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三、违章建筑的补偿情况
1、根据国家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违章建筑在进行强拆的时候,一般是不予补偿的。这是因为违章建筑违反了相关的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定,因此不享有合法的产权。
2、对于一些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在强拆的时候会给予适当的补偿。这是出于对临时建筑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投入的成本和资源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