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喝酒造成死亡的责任

  一、喝酒造成死亡的责任

  喝酒造成死亡的责任属于过错责任。当共同饮酒发生事故导致死亡时,如果同饮者未尽到应尽的作为义务,便需要承担不作为的侵权责任。

  这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考虑:

  1、共同饮酒后死亡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

  2、共同饮酒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

  3、共同饮酒与死亡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若满足以上条件,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责任比例则主要根据原因力的大小来确定。

  二、共同饮酒侵权责任

  在共同饮酒侵权责任方面,法律规定了两种情形:

  1、有不当行为的共同饮酒者,如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有身体疾病仍劝酒、未将醉酒者负责护送到家或纵容醉驾等,这些行为对共同饮酒产生的伤害或后果负有责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共同承担伤害行为的赔偿。

  2、无不当行为的共同饮酒者,如没有劝酒行为、本人喝饮料、中途离开或已尽到护送、劝告义务等,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对造成的损害没有责任,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三、责任认定与赔偿方式

  1、在责任认定方面,主要根据共同饮酒人是否存在不当行为来做出法院判决。

  2、赔偿方式上,通常采用协商赔偿的形式,具体赔偿数额在协商后确定,不具有强制性。

  3、即使协商不成,家属提起诉讼的,无责任人也不一定担责,因为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以参照或者依规而行。

  4、在此过程中,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当行为人一起喝酒时,需要尽到护送、劝告义务。如果由于未尽义务造成对方因酒后事故死亡的,其他共同喝酒人员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责任承担和赔偿事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或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