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程序

  一、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程序

  宣告死亡的程序适用特殊程序,即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该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和受理:宣告公民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若手续完备则受理案件,进行审理;若手续不完备且无法补正,则驳回申请。

  2、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根据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的原因和时间长短而有所不同,最长为一年,最短为三个月。

  3、判决:在公告期间,如果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人民法院应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终结案件的审理。

  如果公告期间届满,下落不明人仍未出现,宣告死亡的事实得到确认的,人民法院应作出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

  二、申请宣告死亡条件

  申请宣告死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民必须存在下落不明的事实。这包括:

  (1)正常情况下公民离开其居住地下落不明;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

  (3)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且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2、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这分为三种情况:

  (1)正常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

  (3)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3、必须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一定的顺序,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4、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案件必须有管辖权。宣告死亡案件由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

  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法律效果与自然死亡基本相同。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宣告死亡而终止,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继承因宣告死亡而开始。

  2、宣告死亡只是法律上的推定死亡,如果该公民在异地生存,其仍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如果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4、撤销死亡宣告后,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