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遗失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个人物品遗失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个人物品遗失的立案标准主要取决于是否涉及犯罪行为。
单纯的物品遗失,如果不知道是否有人捡到或者不知道谁捡到,通常不足以立案。
1、如果涉及到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情况,就可能涉嫌侵占罪。
2、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
3、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
二、拾到遗失物的义务
拾到遗失物的人负有以下义务:
1、报告义务: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或者将其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拾得人应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毁、灭失的,拾得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的权利人享有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将遗失物返还给权利人。
三、遗失物的定义条件
遗失物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导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
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